近日,泉州台商投资区印发《泉州台商投资区关于扶持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,引导绿色低碳发展,支持民营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,夯实产业经济基础,推动台商区打造“两岸融合发展主阵地、高新产业发展主阵地”。支持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,污染物减排单项奖励最高100万元。
《措施》提出,支持产业绿色化转型。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(园区)由区级财政每家给予20万元配套奖励;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名单的企业(园区)由区级财政每家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。
支持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。辖区范围内直接排放环境的工业企业依据治理目标及要求,实施清洁生产、深度治理等工程措施形成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,并通过生态环境部当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的,按生态环境部认定的COD(化学需氧量)减排量由区财政给予每吨5000元奖励,单项奖励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。
支持中小企业提档升级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及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企业,每家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当年度新增纳入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的企业,在省上奖励基础上,再给予每家5万元配套奖励。支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。实行龙头企业营收首超奖励,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的制造业企业,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。
支持优质企业增产增效。实行地方贡献增量奖补,对龙头企业、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年度营业收入增长20%及以上的,以企业前三年经济贡献平均数为基数,对当年度经济贡献比基数的增量部分按50%给予奖励。单家企业累计享受该条政策最高不超过200万元。
支持产业数字化提升。支持5G应用示范推广,每年竞争性评选10至20个5G应用示范项目,按项目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30%给予补贴,每个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。补助资金由市、区两级财政按1∶1比例分摊。
《措施》即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