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据显示,截至一季度末,纳入会议审议的178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44.6%,较上季度末下降3.1个百分点,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3.6%,较上季度末下降3.2个百分点。财产险公司、人身险公司、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88.1%、237.3%和290.3%。102家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被评为A类,72家被评为B类,3家被评为C类,1家被评为D类。
对于接下来的工作,会议强调,银保监会要支持保险机构增加资本、增强风险抵补能力,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复工复产工作,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,更好地发挥经济“减震器”和社会“稳定器”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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